一、政现范围内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注1:包含起付线以下费用和封顶线以上费用。
注2:不包含医疗保险目录中乙类范围的药品、项目和设施按比例先由个人支付费用。
注3:不包含药品、项目和设施超过限价标准部分费用。
注4:不包含医疗保险目录外由个人全额支付的药品、项目和设施的费用。
二、个人自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中不属于基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而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包含了医疗保险目录中的药品、项目和设施超过限价标准的部分费用。
目录外+超限价
三、个人自付:参保人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包含医疗保险目录中乙类范围的药品、项目和设施按比例先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目录内-报销费用
四、个人负担:个人自费与个人自付的费用合计
个人负担费用支付包括个人账户支付和现金支付。
个人自费+个人自付
五、个人现金:个人负担-账户支付